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屈子祠人民法庭与屈子祠镇携手共建“无讼” 乡村示范点
2024-11-06 22:07:27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 编辑:游岚 | 作者:徐飞军          浏览量:1997

汨罗融媒体讯(通讯员 徐飞军)日前,汨罗市屈子祠镇人民政府与汨罗市人民法院屈子祠人民法庭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枫桥人民法庭参与基层协同治理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开展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推动构建“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全面加强镇政府与法庭之间的工作衔接,推进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法庭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集成改革和构建完善基层智治系统为牵引,突出创新制胜、变革重塑、防控风险、共建共享、唯实唯先,积极探索“枫桥式”共建共享模式,打造跨层级、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治理体系,切实推动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整体跃升,对标对表,确保基层社会平台融会贯通,工作优质高效完成,落地生根见效。

《方案》要求,推进村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建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的对接机制,由屈子祠镇人民政府牵头,联合屈子祠人民法庭开展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工作,紧紧依靠市委政法委领导,联合屈子祠镇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在“无讼”乡村(社区)示范点内不发生以该乡村(社区)村民(居民)、村集体为当事人的激化社会矛盾、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民事诉讼案件及刑事自诉案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屈子祠人民法庭将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意见》和《方案》要求,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抓前端治未病,扎实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多元解纷工作,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从根源上有效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一审:徐   娟

二审:游   岚

三审:杨剑波

责编:游岚

来源:汨罗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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